首页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十五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