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组织对环评机构的抽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环评机构的年度检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抽查和年度检查,应当对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