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201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工作实践方面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能力;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能力;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能力;
环境保护措施比选及其技术、经济论证能力;
相关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分析、审核能力。
具备相应的工作业绩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近3年内主持编制过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重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近3年内主持编制过一定数量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近3年内承担或者参与过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科学研究课题,或者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