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同时废止。 附件: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略,详情请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 引用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 第四十六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