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