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