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年) 三、

三、 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