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七、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七、 七、 第十一条修改为:“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