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