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 第八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八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