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