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