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1)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