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