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