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章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