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一、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一、 一、 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 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 (二) 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