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 第三章 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 第十九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建筑施工中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要求,对消防设计的实施进行抽样性检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