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