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2013年) 二、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2013年) 二、 二、 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要求,严禁采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的工艺和装备。 (二) 新建项目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厂区划分功能区域,按《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GB50560)建设。 (三)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选用《建材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中的技术,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和烟气脱硝、脱硫装置,采用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 (四)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采用清洁能源或煤洁净气化技术,严禁使用本质安全性差、热工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高的简易煤气发生炉。窑炉采用高效耐火保温材料和温场自控系统。 (五) 严禁生产、使用有毒有害色釉料和原料,杜绝重金属污染和放射性超标。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