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2013年) (三)

(三) 严禁在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和城市建成区等区域内新建和扩建项目。己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建筑卫生陶瓷项目,未达到本准入标准的,应通过整改在2016年年底前达到;整改仍未达到的,应依法迁出或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