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