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2010年) 三、

三、 许可条件

申请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