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集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