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19年) 第三章 征信中心的职责 第三十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征信中心的职责 第三十条 征信中心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维护登记公示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防止登记信息泄露、丢失。 第三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