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营造公平从业环境。一是破除各种形式行政干预,企业自主选择评价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审批或监管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及收费、不得违规干预影响报告结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委托评价检测机构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三是评价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评价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方对评价检测报告组织评审或审查的,评审或审查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作为评价检测报告的组成部分。专家对评价检测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的,修改部分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四是有关部门委托评价检测机构出具报告,采信其报告结论并作出许可或处罚决定的,应对其决定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是要合理界定评价检测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报告、报告存有缺陷或瑕疵等行为的主观故意,鼓励机构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把其敢于出具结论为“不合格”或安全条件定性为“不满足”的报告作为考核其公正性的重要参考。六是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有关部门用于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所需的评价检测服务及报告,宜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或设置专项资金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