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4年) 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复议审理 第十九条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4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复议审理 第十九条 应急管理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指定行政复议人员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人员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 第二节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