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2022年) 十八、 将第三百六十七条修改为: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撤人、警戒等措施及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2022年) 本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十八、 将第三百六十七条修改为: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撤人、警戒等措施及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本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十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