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三章 范围内容和适用规则 第二十一条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范围内容和适用规则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同一条款的不同违法情形,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同一法律条款规定的不同违法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