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因同一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方式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对举报人、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当事人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