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发挥行政处罚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作用。
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予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再作其他行政处罚的,不得直接选择适用其他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予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再作其他行政处罚的,不得直接选择适用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