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六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五)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 (五)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六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五) 在馈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建筑施工,或者在馈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种植树木、种植高杆作物;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