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实行回避制度。

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检测人、检验人、技术鉴定人、翻译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