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熟悉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及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定,并能用以指导业务实践。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国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