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具有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
资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及相应网络资源;
有长期提供传送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具有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
资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及相应网络资源;
有长期提供传送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