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广电总局《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广发社字〔1997〕714号)和《关于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发办字〔2001〕1497号)同时废止。 第五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