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3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对于其他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