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广告播出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广告播出 第二十六条 在中小学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收听、收视时段,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不得播出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视的商业广告。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