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广告播出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广告播出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得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