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涉及安全播出的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