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经纪机构、个体经纪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经纪服务,均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理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