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相关单位构建技术、标准、专利联动创新体系,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的时效性,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