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七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七条 广播影视行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播影视统计资料审核制度,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资料由相关职能机构分口负责,综合统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