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二条 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应当查验证明,审查广告内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广告,不得刊播、设置、张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