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