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机场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工作,保证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七十四条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