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第十章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