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十七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强化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严管理,加强激励保障。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培养使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