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2021年) 第二条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202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移动智能终端上运行的App存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