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禁止以市场采购方式出口的商品,不适用本办法,具体目录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